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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转股有何禁忌?债转股需要注意什么?

时间:2022-12-16 08:25:58 来源:财报分析网

一是“合同债权”,即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有合同约定的债权可转为公司股权。须提请注意的是,债权种类很多,按产生原因可分为合同之债、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等,除了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合同之债外,其他种类债权难以确定数额,就不能转为股权。

二是“裁定债权”,即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可转为公司股权。

在此情形下,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已经法律强制力予以认可和支持,可保障权利人的权利实现和司法裁判的执行。三是“重组债权”,即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可转为公司股权。除了掌握上述范围外,还必须注意两点,即债权转股权作价与非货币财产作价之和,不得高于公司注册资本的70%;用以转为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已经作出无异议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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