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险和附加险是不是共用保额?
不是。在保险合同中,主险和附加险通常会有各自的保额。因此,在理赔时,主险和附加险不共用保额。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了可以同时赔付主险和附加险的情况,保险公司将分别按照主险和附加险的保额进行赔付。
举个例子,如果某人购买了一份重疾险,其中包括恶性肿瘤主险和心脏病附加险,被确诊为恶性肿瘤和患有心脏病,那么保险公司将根据恶性肿瘤主险和心脏病附加险的保额进行分别赔付。
主险和附加险的区别是什么?
除了在理赔时的赔付方式不同,主险和附加险还有其他不同之处。具体来说,它们的保障范围、理赔条件、保费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
主险通常是保险合同中最基本的条款,覆盖的风险也最广泛。例如人寿保险中的身故保障、意外险中的意外伤害保障等都属于主险。而附加险则是在主险的基础上增加的保障条款,覆盖的风险比较专业、具体。例如,在人寿保险中,附加险可以包括高残保障、疾病身故保障等。在意外险中,附加险可以包括医疗保障、交通工具乘客保障等。
此外,在理赔时,主险和附加险的理赔条件也可能存在差异。例如,某些附加险需要满足一定的就医条件或者住院天数等才能获得理赔。
总的来说,在保险购买中,了解主险和附加险的赔付方式和保障范围是非常必要的。根据上文所述,主险和附加险是可以分开赔付的,而且它们不共用保额。此外,在保障范围、理赔条件、保费等方面也存在差异。因此,在购买保险时,应当根据自身的风险需求和经济实力选择适合自己的主险和附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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