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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方面共35条措施 推动成渝地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时间:2022-08-26 08:01:36 来源:金融投资报

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发行碳中和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高成长债券、乡村振兴票据、项目收益票据、权益出资型票据等创新产品。推动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发行“双创”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企业、绿色等专项金融债券。支持规模以上企业进行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上市后备资源库进行培育。

支持川渝企业自由流动

政策措施规定,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川渝两省市各地各部门(单位)不得对不同所有制、地区、组织形式的经营者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化待遇,设置不平等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

支持川渝企业自由流动,对于符合迁移条件的,全程网上办理跨省(市)迁移手续,企业迁移后原有纳税信用等级、开票限额、留抵税额等征管数据全面沿用。“过去,纳税多的企业迁入容易迁出难,有的企业只好换个招牌在另一个地方注册,今后不存在这一障碍了。”四川省企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政策措施提出,协同降低川渝公共资源交易参与成本,推进川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体化发展,实行川渝市场主体注册信息互认、信用信息共享,数字证书(CA)“一地办锁、川渝通用”,促进川渝要素资源自由流动和公平高效配置。

在市场监管方面,探索推进小微市场主体资产流转服务,建立完善服务体系,为川渝范围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资产流转提供评估、交易、产权、融资等全流程服务,加快资产流转速度,降低资产流转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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