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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拟定30家新经济示范企业 入选企业将在多方面获得支持

时间:2022-09-22 08:01:59 来源:金融投资报

在数字经济邻域,有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国星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齐碳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精灵云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入选。

《办法》规定,申报新经济示范企业需要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持续创新能力强,技术领先或市场潜力较大。2022年上半年,成都先导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0.69%,同比增加8.94个百分点;汇宇制药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0.49%,同比增加8.09个百分点。

《办法》要求,新经济相关产品、服务已具备场景化应用条件或已开展市场推广。成都先导能提供整套从靶基到新药临床试验申请的研发服务。东方水利采用“制造+服务”的商业模式,向客户提供水面漂浮物整体解决方案。

《办法》同时要求,申报新经济示范企业,上年度新经济相关产品或服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增速不低于15%,占企业同期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示范企业将获培育支持

根据《办法》,入选的新经济示范企业将获得以下培育支持:经信厅、财政厅对通过评选的企业,授予“四川省新经济示范企业”称号;对首次获评新经济示范企业的,经评估合格后,在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中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同时将在融资服务、要素保障、场景供给、专题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积极支持新经济示范企业加快发展。

《办法》提出,从获评年度起,示范企业每年向经信厅报送一次阶段发展情况。经信厅组织开展新经济示范企业评估工作,相关评估结果作为示范企业后续培育支持的重要依据。

新经济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周期为3年。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原则,经信厅每3年对新经济示范企业进行一次复核,对通过复核的,重新授予“四川省新经济示范企业”称号;对未通过复核、未申请复核的,不再纳入新经济示范企业管理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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