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为何很少见?
有三方面的原因,归根到底是管理层对公司成本收益因素的考虑。
首先,在我国,债券融资的成本相对股权融资没有优势。由于预算软约束企业挤占信贷资源,我国民营企业的贷款成本居高不下。而另一方面,资本市场发展不够完善,对公司的上市、造假处罚和退市的规定不够健全,使得通过IPO或增发获得股权融资的成本较低,没有动力调整资本结构。
对比美国情况,金融危机以来,美联储通过购买长期国债,推行零利率下限等非常规货币政策,将债券市场收益率压至极低水平。此外,2013年起美国股利税率上调至最高39.6%(该税率在布什总统任内曾下调至15%,2013年起回复),导致投资者所要求的税前收益率上升。所以,从财务角度分析,美国的股权融资成本比债权融资成本高出许多,因此美国企业更愿意通过回购调整自身资本结构,将高成本的权益转换为债务。
其次,我国对股票回购的规定较为严格,进一步增加了股票回购成本。一是允许股票回购的情形较少。《公司法》规定,公司回购股份仅限四种情况: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以及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二是股票回购需经有关部门审批。1993年《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70条规定,公司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购回其发行在外的股票。三是有关法律法规对股票回购的规定不够细化,可操作性不强。
而美国在这方面的情况就比较宽松。允许“库存股”等会计操作,行政限制也较少。
第三,美国的高股价推动了股票回购。
股市走势和回购金额存在密切相关关系,因为在股价高企时,公司管理层可能会预期公司股价进一步上涨;或不远寻找新的投资机会而宁可减少持有的现金,或通过回购股票降低公司被恶意收购的可能性。所以,对管理层有利可图的事情,美国公司的高管们当然趋之若鹜。标准普尔指数2013年上涨29%,同时,2013年全部股票回购金额达到7540亿美元。
作为对比,中国A股近年是什么走势呢?假如一个公司不寻找新的投资机会,拿钱买理财产品,有人会管吗?打官司打得赢吗?做空有收益吗?恶意收购这家公司?这公司背后的地方政府能答应吗?所以,总体而言中国的上市公司的高管不用为这些发愁。自然没有动力去收购。
因此,归根到底就是“不划算”三个字。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是什么?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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